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及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8〕1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
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民主评议党员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查找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党员队伍形象更好、作用更强、群众更认可。
二、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做好示范。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校党委班子成员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落实《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要求,按规定程序稳妥做好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民主评议情况要如实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精心组织推动,不能简单转发文件。校党委要派人列席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要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要求,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9年3月20日底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组织人事处。
附件:1.组织生活流程图
2.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学习重点篇目
4.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参考式样)
5.党员民主测评表(参考式样)
6.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中共连工贸校委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