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教育局
关于2017年出国培训人员填报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出国培训人员须填报《备案表》。
填表要求:
一、填写4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并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表》:单位意见栏由书记签字、盖党委(组)公章(学校建立党委的学校盖章,否则由上级分管的教育局党委盖章);
备案地点:市区、直属学校教师到市商务局(华联外贸大楼)9楼901办理备案手续;县级学校教师在县委组织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结束后,上交市教育局《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原件2份。
二、再填写1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不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①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仅供省厅报批使用;②请填写出国任务为:参训项目名称;③单位意见栏:盖学校公章即可;④出国人员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学校名称与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公章一致,职务除校长外都填教师。
请各县区、各单位在5月12日前,将所有参加2017年度出国培训教师的纸质《备案表》2+1份(备注:2份备过案的《备案表》原件+1份报批用的《备案表》)报送市教育局223室或者221室。
说明:
1、2017年出国培训人员名单(附件1)为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初定推荐人员名单,以省教育厅教师出国培训网站公示名单为准,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中心届时以短信形式通知出国人员。
2、雏雁出国人员由省教育厅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单独通知。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办理,不得延误。
附件1:2017年出国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师资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