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连组通〔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
二、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会前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结合工作实际,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3.树立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4.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客观公正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校党委采取适当形式征求纪委、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并反馈给党支部。党支部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评定格次,报校党委审批,评议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校党委备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1.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要求》。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召开时间于会前一周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开展相关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会后上报总结和评议党员结果。
附件:1.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考流程图
2.党员民主测评表(参考式样)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月18日
附件2
党员民主测评表(参考式样)
测评项目 及评价 意见 党 员 姓 名 |
总体评价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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