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推动我校全体党员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激发党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自主学、乐于学、坚持学的良好氛围,真正达到学出氛围、学出实效的目的。校党委决定自2019年6月25日起开展六期“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职党员
二、活动时间
第一期:2019年6月25日至7月24日;
第二期:2019年7月25日至8月24日;
第三期:2019年8月25日至9月24日;
第四期:2019年9月25日至10月24日;
第五期: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4日;
第六期: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24日;
三、活动方式
1.参与对象在活动时间范围内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平台进行自学。
2.积分计算:
第一步:6月25日第一期开始,校学习管理员从后台统计各支部党员学习积分。统计时间为上午11点。
第二步:7月24日,学校学习管理员再次统计党员学习积分。统计时间为下午4点。
第三步:每名党员学习平台结束积分与初始积分的差,即为该党员月学习积分。
第四步:根据每名党员的月学习积分进行学习排名,并将获奖情况在校内网站公示。
3.以后每期正常开展。评选方法与第一期一致。
四、奖项设置
此次学习竞赛活动设置个人奖和组织奖,每期一评。个人奖设置为一、二、三等奖,各等次奖项按照学习积分排名进行划分。一等奖约占全体党员总数的10%,(要求月学习积分总数不低于1100分),二等奖约占全体党员总数的20%(要求月学习积分总数不低于1000分),三等奖约占全体党员总数的30%(要求月学习积分总数不低于950分),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于组织参加学习竞赛活动表现突出的支部颁发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1.加大宣传。各党支部书记要组织本支部党员积极参与本次“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竞赛活动,参与率未达到100%的支部不参与“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2.特别事项:
(1)每周常规积分:日积分41分x7天=287分
(2)每周专项答题 5分
(3)每周答题10分
合计每周学习积分上限为302分。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连工贸校委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