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缅怀先烈忆初心、传承精神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9年04月01日 11:13    王曦    点击:[]

关于开展“缅怀先烈忆初心、传承精神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传承革命先烈无私奉献、积极进取精神,引导党员在落地落实市委“八大突破”决策部署中砥砺前行、担当作为,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于清明节前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缅怀先烈忆初心、传承精神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通过缅怀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继承先烈遗志、永葆党员本色,强化宗旨意识、联系服务群众,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在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八大突破”的火热实践中强党性、履职责,勇担当、有作为。

二、对象范围

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参加。根据活动内容,可拓展参加人员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群众代表参加;也可丰富活动开展方式,与其他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三、活动形式

可以组织党员走进革命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等,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王继才先进事迹,缅怀革命先烈;可以通过举办“快闪”活动,弘扬先烈精神,激发奋斗热情;可以开展文明祭祀劝导,带头文明祭祀,树文明祭祀新风;可以邀请老党员讲述革命故事、入党经历,支部书记和专家教授讲专题党课,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引导党员守初心、悟初心、践初心;也可以结合部门领域行业实际,采取切合主题的活动形式。

四、活动要求

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堡垒工程”部署要求,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创新打造活动载体,运用电视台、报纸、新媒体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确保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好表率作用。

请各支部于4月8日前,将主题党日活动做法和图片、党员感想意见等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联系人:王曦;联系电话:85987050。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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