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验证
全体教职工:
2016年度继续教育验证工作已经开始,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集中统一办理。
请需要参加2016年度继续教育验证的教职工,于2017年5月5日前将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至组织人事处727室,逾期不再接收(自行办理)。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审验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上一条:关于2017年高校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江苏省连云港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组织人事处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霞辉路1号
电话:0518-85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