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监督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
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市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统一部署,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密集”领域,紧盯2019年以来市属高校基建领域的突出问题,围绕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执纪问责、精准建章立制的工作要求,按照责任具体化、手段立体化、查处快速化、治理纵深化的方法路径,推动实现高校基建全过程监督,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基建项目规范、资金安全、干部廉洁,为市属高校高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监督范围
对2019年1月以来市属高校新建、在建的使用公共资金或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建筑工程、道路、绿化、装饰装修、维修维护等各类基础设施及100万元以上的教学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全流程监督。对实行集中建设的项目在学校履行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
三、监督重点
对市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前期决策、工程招标发包、合同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招标投标、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着重发现违反基建程序、违规招标、违规变更、违规转包分包、工程款超付、质量安全不合格等问题,推动制度机制建设,深挖“四风”和腐败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3月下旬-4月中旬)
1.组织领导。各市属高校根据监督内容和要求,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暂无纪委书记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监督工作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具体落实专项监督各项工作。
2.摸清底数。对基建项目逐一进行统计、筛查,掌握情况,对前期决策、招标发包、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款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相关资料要整理档案,收集学校出台的基建领域制度文件,2019年以来审计报告、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情况报告,基建领域信访投诉等材料备查。
3.查摆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受理举报等方式,查找基建项目违规直接发包,应招标未招标,拆分、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中标价和施工合同不符,虚增工程量,随意变更设计,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走过场,质量安全不合格,不经决算审计、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4.整改落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发现有关人员吃拿卡要,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以承揽或参股等方式违规参与高校基建项目投标、承包,以及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要及时上报十二组。
(二)集中督查(2023年4月下旬-5月底)
1.组织复查督办。派驻十二组对各市属高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六室牵头,十二组人员为骨干,抽调各校纪委、纪检室、财务、审计人员成立督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听取各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反馈各校,实行挂牌督办,对突出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或《监督意见》重点督办。督办期间每周上报一次整改情况。
2.深化整改评估。开展复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对集中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听取高校汇报整改情况,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采取挂销号制,对复查反馈的问题互查互评,逐个过堂,已整改完成或基本完成的予以销号,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通过约谈有关责任人、召开推进会、现场会等方式予以督促。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或《监督意见》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进行量化评估,对落实监督意见动作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评估结果为“好”“较好”格次的予以了结闭环;对落实不力、阳奉阴违的,暂缓评估,严肃问责。
3.督促建章立制。收集汇总各校基建项目规划决策、立项可研、设计审批、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方面制度文件,查找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等问题。针对进项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各校出台、修订基建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由十二组起草出台“小特精”制度,强化对相关领域的监督。
(三)深化提升(2023年6月-9月)
1.查办问题线索。开展线索起底,进行分析研判,对涉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对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核处。
2.开展问题剖析。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找准成因、特点、危害及警示意义,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为推动源头治理提供依据和参考。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面上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完善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3.加强成果运用。适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对工作中发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机制制度,建立监督模型,加强宣传推广运用。
五、有关要求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市属高校明确管理机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业务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靠身,自查和整改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
(二)扎实开展专项监督。紧盯基建重点环节,进行全流程回顾、无死角倒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及时整改。要倒排工期,序时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专项监督各阶段任务。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程序漏洞,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高校基建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自查自纠和整改开展情况将列入对学校党建考核依据。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2023年3月27日前将自查自纠方案、市属高校基建专项监督工作组名单(附件1)报派驻十二组。自查结束后,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内容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为主)、市属高校基建项目明细表(附件2)、市属高校基建领域制度文件明细表(附件3)。
(四)践行“室组校”联动。由市纪委监委六室牵头,十二组和各高校纪委联动,加强与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的贯通协同,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连续性,推动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联系人:李春光,联系电话:85825531,13605128848。
附件:1. 市属高校基建专项监督工作组名单
2. 市属高校基建项目明细表
3. 市属高校基建领域制度文件明细表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