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组:
我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基层工会组织与广大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名额
1.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学校工会各级专兼职干部。各工会组推1名,表彰名额原则上控制在6-8名。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职工会会员。各工会组推1-2名,表彰名额原则上控制在8-16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积极投身学校和本部门的改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教职工好评。
3.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活动,较好地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
2.乐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努力完成本部门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评选要求和表彰办法
评选先进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采取自下而上推选,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申报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必须填写申报推荐表(表格见附件),并于12月22日前报送校工会。
学校工会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将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费用奖励。
校工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