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组: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贯彻落实<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连工发[2018]3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工会委员会拟草《学校教职工慰问补助办法》,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从2019年1月1日起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校教职工慰问补助办法
附件2:学校教职工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校工会
2018年12月18日